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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去對岸念大學 政府不給貸款怎麼辦?

2017-03-12 20:03經濟日報 記者韓化宇╱即時報導


許多人懷抱出國信貸條件評分留學夢,但高昂的學雜費讓這些追夢的學子卻步。為了讓更多人圓夢,銀行紛紛推出留學貸款,台北富邦銀行日前宣布,推出「台北富邦留學生就學貸款」,攻讀碩士貸款額度最高100萬元、攻讀博士150萬元;更重要的是,已申辦公辦留學貸款者「仍可申辦」,提供留學生們信貸條件評分資金奧援。

為了鼓勵多出國留學,政府委請銀行推出公辦貸款,像是「台北市青年留學生就學貸款」及「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」,以教育部留學貸款為例,攻讀碩士為100萬元、博士為200萬元。

但教育部補助方案有一大限制,即必須修讀教育部採認的國外大學校院博碩士學位,也就是說,大陸的大學就被排除在外,但銀行自己推出的留學貸款方案中,通常包含對岸的學校。

北富銀表示,承辦公辦留學貸款,發信貸條件評分現公辦留學貸款受限於申貸條件及額度,有資金需求的學子往往因為不符合公辦留學貸款資格、或留學於陸/港/澳地區、或已申貸公辦留學貸款卻仍有額外資金需求,皆亟需申貸。

為了幫助青年學子出國深造圓夢,北富銀推出的「台北富邦信貸條件評分留學生就學貸款」,不僅申貸無綜合所得稅稅率限制,亦無設籍門檻,更無留學地區限制,同時如已申貸公辦留學貸款卻仍有額外留學資金需求也可以申貸。

中國信託銀行推出的自辦留學貸款,碩士貸款額度最高達200萬元、博士250萬元,貸款期限分別是9年與11年。為了減輕在學學生負擔,貸款利率分兩階段,就學期間貸款利率較輕,為定儲利率指數(ARMs)+1.5%;就學期後利率提高,為ARMs+3.99%起。貸款1000萬要年繳1萬元營業稅 華固住戶怨

2017-03-16 17:48聯合報 記者楊正海╱即時報導

華固新天地使用權宅案,因公告地價調漲,要繳3.5%地租,準住戶大喊吃不消,住戶今天再度出面,希望政府信貸條件評分能讓華固案地租能與公告地價完全脫鉤。此外,住戶還抱怨,貸款竟還要繳營業稅,以貸款1000萬為例,每月要繳945元的營業稅。
市議員徐弘庭指出,自救會成員向他陳情指出,華固建設已把未來所該支付的成本,全部轉嫁住戶,包括外公園綠地、地租、房屋稅、公設、管理費等,甚至因貸款產生的營業稅也轉嫁住戶,除了暴漲的地租,一年還要多繳1萬元的結業稅。華固的說法是向住戶代收、代付。

住戶陳先生表示,購買地上權住宅的人是最支持政府政策一群人,現在卻淪為政策搖擺的受害者。未來的困境是,購買的使用權逐年價值降低至歸零,但是地租逐年增加,住戶3、40年後都已年老,沒有收入,如果生病,還要繳交高額地租,怎麼生活?

另一名首次購屋的準住戶黃小姐說,當初想要擺脫無殼蝸牛,貸款無法享有首次購屋1.6%的利率,而是2.27%,也沒有寬限期,尤其還要額外支付利息的5%營業稅,實在不理解貸款為何要繳營業稅?偽造收入騙銀行貸款 法院宣告沒收「欠款」

2017-03-14 16:11
〔記者張瑞楨/台中報導〕台中市劉姓女保險業務員想借錢,她持竄改金額的所得憑單,謊稱年收入約85萬元,大眾銀行借到56萬餘元,卻只繳納約15萬元,積欠銀行41萬餘元不還,大眾銀行向國稅局索取資料,才發現她年收入僅37萬餘元,台中地院一審依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判處1年徒刑,她不服上訴,結果卻更糟糕,台中高分院同樣判處1年徒刑,卻將她積欠的41萬餘元,認定是「犯罪所得」,宣告沒收。
判決示意圖。(資料照,記者張文川攝)
判決示意圖。(資料照,記者張文川攝)
判決書指出,劉女擔任保險業務員多年,她在2010年9月間,以3萬元委託不詳人士代辦銀行貸款,並將3張中區國稅局2009年綜合所得稅憑單交給對方,憑單顯示她年收入是37萬餘元,平均月薪約3萬元。
不料,上述憑單到了大眾銀行手上,劉女變成了「業務襄理」,月薪約7萬元,年收入約85萬,劉女想貸款80萬元,大眾銀行核准貸款56萬元,不料,她只繳納數期本息約15萬元,就拒不繳款,積欠銀行41萬餘元,大眾銀行向國稅局調閱資料,才發現劉女的所得憑單造假,實際年收入僅37萬餘元。
法院審理時,劉女否認偽造文書,她宣稱不知道憑單造假,她只有在貸款申請書上簽名,法院發現劉女兩張所得憑單的金額被塗改,其中一張33萬餘元,改成67萬餘元,另一張3萬餘元,改成了16萬餘元,雖不能證明她偽造所得憑單,但可證明她行使偽造的憑單,台中地院依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判1年徒刑,劉女不服上訴。
台中高分院二審,雖將一審判決撤銷,但仍同樣罪名判刑1年,量刑與一審相同,不過,卻依刑法沒收新制,認定劉女欠款41萬餘元是「犯罪所得」,宣告沒收,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,追徵其價額(用強制執行等方式追索),可再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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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ylie131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